從事性工作應不應該除罪化?長年在國內引發爭議,有國民黨立委準備提案修法,刪除現行對成年性工作者的罰則,要破除以往「罰娼不罰嫖」的不合理現象,但有婦女團體呼籲,社會對此議題正反意見兩極,配套措施必須完備。民進黨立委則認為,不罰娼可以,但應該立法,嫖客應受教育或是要課「社會成本捐」。

 

日日春關懷互助協會:「房租卡債還不完,肚子有夠餓。」

走上街頭,性工作者爭取除罪化,終於盼到一絲曙光,立委連署提案,要邁出修法的第一步!國民黨立委鄭麗文:「從事性工作者,她們長期以來,面對非常嚴重的不平等待遇,甚至常常被白嫖啦,或是在這過程當中,受盡非常多的虐待,她們完全不可能跟警察求助,因為警察是指抓娼不抓嫖的。」 立委打算刪除社會秩序維護法第八十條,對成年性工作者的罰責,破除罰娼不罰嫖的不合理情形;只是性工作者的除罪化,正反意見仍然兩極。

現代婦女基金會執行長姚淑文:「禁娼倒不如開放,但是政府一定要有一個,有效的管理措施,目前我們沒有看過相關的法案,或是施行細則上,它未來有一個提早做準備,也都沒有,台灣到目前來講已經達到一個,所謂開放或是支持跟認同,我覺得可能見仁見智。」

民進黨立委黃淑英:「我們並不認為這是一個好的工作,也不認為這應該是工作,講性工作者太沉重,不罰娼是共識,嫖的方面,嫖客被抓到,應該受教育,或是課以一個社會成本捐。」

修法爭議勢必再起,台灣社會風氣、環境,能否禁得起性工作開放思潮衝擊,連帶引發的社會秩序問題,也備受考驗。

暖色調物語:哇~突然看到這個消息,讓我替日日春以及本來就在邊緣底層的性工作者感到開心。

的確,要有一個配套措施,才能讓這樣的事情,更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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