娼妓媽媽要性工作勞動權 不要黑色康乃馨!! 

給支持日日春的朋友們:

娼妓媽媽要性工作勞動權 不要黑色康乃馨!!
        母親節是子女感恩媽媽辛苦照顧的日子,卻也是許多底層性工作者最難過的日子,平常要躲警察、面對性工作非法化的各種鎮壓,仍要爭取賺錢的機會,養孩子,養家,娼妓職業貢獻很大,犧牲一切,卻沒辦法活在陽光下,灰暗角落象徵母親節色彩鮮豔的康乃馨,是黑色的。讓娼妓媽媽一輩子就是被包裹在污名裡面,對她們影響最大的法律,就是社會秩序維護法80條──罰娼條款。

    50多歲的阿萍說:「我老公早逝,我一個女人家要養三個小孩,能做什麼?但是為了生存,雖然當流鶯不合法,又能怎麼辦?好不容易熬到小孩長大,就要結婚了,我不敢跟我的小孩講媽媽是用什麼錢讓他們讀書,讓他們生活,怕小孩被欺負或被看不起。我辛苦犧牲就好了,不忍心看小孩跟我一起苦。所以我工作時要躲警察、被有心人羞辱糟蹋,也只能忍氣吞聲,回到家,深吸一口氣要扮演好媽媽,不可能跟小孩講我的痛苦,只能故作堅強,希望小孩的未來過得比我好。」

    快70歲的阿惠說:「我的兒子40多歲了,5-6年前還可以去打零工,刷油漆、送瓦斯,但是現在兒子愈找不到工作,失業在家、愈頹廢,愈沒有生活目標,每次我回家就會跟我要幾百塊當吃飯錢。不景氣,生意愈來愈差,有時候我2天才做到一個客人,我身上也沒有餘錢可以給兒子,整個禮拜不敢回家,一回家看到他的樣子,我就難過,沒錢可以讓兒子吃飯更難過。想想我的日子怎麼這麼苦。」

    40多歲的Miko說:「我早婚、沒學歷,跟公婆處得不好,所以很早就決定離婚自立,自己養女兒。但是生活沒那麼簡單,樣樣都要錢,在台灣做性工作又不合法,我只好到國外流浪,看到國外像日本、澳洲、加拿大,性工作者有人權,連我這種外國人也有人權,不像在台灣警察會亂裁贓小姐、威脅小姐,甚至用假嫖客來釣魚亂抓小姐。我在國外流浪10多年,看到很多跟我一樣的同胞,因為窮、要養家,國外是合法的,小姐有人權,也不會被一般人污名或看不起,但是身為外國人,種族不同還是會被歧視,很多跟我一樣要出國賺錢的台灣女人,有的生活調適不過來,沒賺到錢、又欠高利貸,日子過得很慘,台灣又有負債無法回台灣。很無奈!雖然再怎麼樣都是自己的國家好,但是我回到台灣後,覺得很痛心,台灣警察對待自己的國民,遠不如日本警察對待外國小姐,台灣警察因為業績壓力無憑無據、沒有發生任何違法的事也可以定小姐的罪,太誇張。我不偷不搶,我的工作很有尊嚴,是國家法律讓我痛苦沒尊嚴。
   
        底層家庭互相依靠,負荷不過來就成了互相擠壓,娼妓自立營生才得以維繫家庭、養育她們的下一代,不給她們勞動權,難道要看社會再有小孩被丟到鍋裡煮?再有虐童致死?再有父母走投無路帶孩子燒炭、跳河?

賠錢作秀跑第一 性交易政策推託閃

        行政院在去年發包「性交易應不應該被處罰公民會議」,已達成娼、嫖、第三者不罰的正面結論;今年1/5內政部舉辦「性工作者是否除罪化或合法化相關問題研商會議」,出席各界大多「朝向性工作除罪化」的發言,當時內政部主席林中森常務次長說:「我們會本於權責評估,評估後提下次行政院人權保障推動小組做報告,決策會形成…」。

        4月初我們問內政部社會司性交易議題後續,承辦人員說:「已委託學者團隊做評估報告,將在行政院人權小組的會議報告。」我們再問為什麼要再多一個專家評估?社會司說:「因為此條法律牽涉很廣,社會司希望警政署可以提案修法,但是警政署表示他們只是執行機關,不是主管機關,所以最後才會落到社會司作為主管機關,其實社會司只是做給付行政,不是主管社維法的」。表達了這個性交易議題在內政部裡,是一個沒有單位願意處理的燙手山竽。

        4月中,我們發現廖了以部長早在3/16在立院接受立委質詢1/5會議後續時回答:「已經委託台北大學做政策評估」,我們去電追問後續,承辦人員說:「現在立委已經提案,修法程序會在立院進行,應該去追立院後續」。繼續推託內政部自己在性工作議題上本應踩立場與確立方向的責任。

        根據統計,平均每年社維法80條案件約4000件,累積17年約抓近7萬個小姐,底層的7萬個家庭因此繼續負債,以保守估計每案娼妓需付出罰鍰1000元計,累積了7千萬的窮人負債,這些負債若遇到地下錢莊,不知道會滾出多少利息的天大金額來,攸關身家性命的議題,卻沒有見任何政客為此負責?

        日日春跟「保障性工作勞動權聯盟」於5月8日母親節前夕到內政部抗議內政部遲遲不願意公佈性交易政策的立場和方向,再次經驗到內政部在此議題上的推委,即使當著娼妓媽媽的面,內政部官員仍只說有結論了,要等部長廖了以批准了才願意對外。

        相較前幾天內政部長廖了以因消費券短差670萬,決定全部賠償,而內政部在性交易議題上的延遲態度,是目前將娼妓媽媽推向懸崖邊的最大推手!根據統計,平均每年社維法80條案件約4000件,累積17年約抓近7萬個小姐,以保守估計每案娼妓需付出罰鍰1000元計,累積了近7千萬的窮人負債,這些負債若遇到地下錢莊、高利貸,不知道會滾出多少利息的天大金額來,攸關身家性命的議題,卻沒有見任何政客為此負責?

政府不能再閃避性交易議題,否則娼妓媽媽跟娼妓子女的身家性命,將會葬送在作秀心態治國的昏官手上。

引用日日春關懷互助協會  http://coswas.org/01coswas/837#more-837

<現階段妓權公民對恃官方,行政鬥爭脈絡圖>階段性目標是想讓政府說清楚講明白,公共政策的制定與執行的過程,跟公民的關係是什麼? 如何看懂行政部門不斷用行政程序來推拖責任。

我是台北酒店經紀幹部阿福 有任何問題隨時可以
留言問我 ^^
直接跟我聯絡 手機:0931-200617 (來電請顯示號碼)
msn:jiudian_man@hotmail.com
  http://98.to/jiudian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阿福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