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中心/台北報導

許姓計程車司機涉嫌在去年9月搭載一名酒女返家時,強吻胸部並跨坐被害人身上猥褻;台北地檢署今(28)日偵查終結,認為許某犯後沒有悔意,且為累犯,以強制猥褻罪起訴,具體求刑2年。
起訴書指出,許姓男子有多項偽造文書、偽造有價證券等前科,出獄後開計程車為業。去年9月1日清晨4時,他在台北市林森北路搭載一名剛下班的酒店 女子,還向女子要電話,行經青年路時,把車子停在路邊,再鑽到後座抱住被害人強行摸胸,被害人大聲呼救並哀求許男放過她,但許男仍強吻其胸部,甚至跨坐在 被害人身上猥褻。

被害人隔天說出被侵犯經過,由老闆娘報警處理。檢方偵查時,許某否認犯案,還辯稱是被害人主動拉他的手摸胸;但被害人男友證稱,女友當天回家後曾躺在床上啜泣,查看女友手機後發現有許男的未接來電,並表示許男企圖包紅包私了。

檢方根據被害人指述並調閱雙方通話明細,認為許男犯後沒有悔意,還試圖狡辯,審酌他為累犯,認為應加重其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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