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日本雜誌介紹,平均一個日本女性自從十八歲以後,被男性朋友請客、送禮物的總金額達二百萬日圓。這是一家雜誌編輯部跟YAHOO!Research合作進行的調查結果。受訪者為三十歲的日本女性兩百多名,其中三分之二是未婚。專門調查三十歲左右的女性是因為她們出社會已有十多年,大多談過幾場戀愛的緣故。

酒店經紀感情觀

   前面提的「二百萬日幣」是高中畢業以後,除了親人、丈夫以外的男性知己,為請她們吃飯、送禮物而花的平均總額。以三十五歲,高中畢業十七年的女性為例 子,男人們每年為她花了十萬多日元;一年十萬多,每月差不多一萬。也就是,大約每兩星期一次有人請她到較好的餐廳吃晚飯。這數字完全符合普通日本男女的生 活現實。因為一般的日本女性,每年除了二月十四日的情人節和男朋友的生日送禮物以外,其他三百六十天基本上只有被請、被送的份兒,不會想到自己掏腰包請男人吃飯。

  一個三十一歲,被男人請的總額高達六百萬日元的女性說:「幾年前,有固定男朋友的時候,幾乎每星期都出去約會了。可是,我自己付帳的記憶……,很少很少。吃飯、喝酒等的費用,全由對方付,我本人則最多付了喝咖啡的錢而已。雖然金額上完全不平等,我倒認為這樣子才公平。」

  今天的三十左右的女子是日本施行男女僱用平等法以後,走上社會的,在職場上跟男同事平起平坐,兩性收入的差距也不是很大,然而男女單獨出去的時候,買單仍舊是男人的任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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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同一項調查也問了她們自己請男性知己吃飯,或送禮物花的錢,總共大概達多少? 答案是平均六十萬日圓,僅占她們被請的總額的三分之一,似乎證實了前述女性的理論:男的請吃飯,女的回請喝咖啡,就過得去。

   一般認為:富人請窮人合乎人情,所以長輩請幼輩,前輩請後輩,男性請女性……。不過,調查結果顯示:越是收入高的女性,被男性請客送禮的價格也越高。年薪超過五百萬日圓的女性被男人請的金額,跟年薪三百萬日圓以下的人相比,竟多出五倍以上。當然調查對象裡面也包括酒店小姐。

  受訪者當中,被請總額最多的一些人,全是自己創業收入可觀的女企業家。顯而易見,自己的社會經濟地位高,認識到高層男性的機會也多,常被請到高級餐館酒吧去。

  在日本,請女人吃飯或送禮物的不一定是她們的男朋友。連普通朋友、男同事、上司,俱樂部的客人等也會。從女性角度來看,讓男朋友花錢是一回事,讓其他男性花錢則是另一回事了,因為對方說不定有目的。

  受訪的女性們認為:如果是普通朋友關係,讓他花的錢不應該超過總共三十萬日圓。一個三十五歲的女美容師說:「有個男顧客,幾次請我到高級壽司店、紅酒吧,最後收到超過五萬日圓的GUCCI錢包為聖誕禮物時,我覺得再也不能裝傻了,看來這裡面有文章,我不得不考慮是否跟他交往下去,或發展到情人關係。」

   有些女性卻不管。二十五歲的廣告公司職員說:「來者不拒,男朋友送我二十萬日元的GUCCI手錶、五十萬日元的HERMES包包。不過,也有些男性送我 七萬左右的衣服。」她說:「收到了禮物就表達感謝感激。這樣子,禮物不是自然要來的嗎?這才是我的身價換來的收穫呀!」

編後記:大家都說,真正相愛的人不算賬,可生活當中,有幾對情侶能真的瀟灑?畢竟風花雪月也是要是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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