暖色調物語:剛好在網路上看到、收集到的,我想把這種敗類攤出來給大家看,記得跟不熟的人見面,還是別到隱密的地方。避免危險

 
〔記者劉慶侯╱台北報導〕擔任酒店經紀人的男子黃翰膺,涉嫌利用自己和演藝人員「小亮哥」相貌、體型相似,被人呼做「小亮哥」,藉以在網路聊天室將網友誘出後予以性侵害。

  北市警中山分局根據一名被害少女指控,昨將黃嫌逮捕,為預防他再犯,警方移送地檢署後,向檢察官聲請羈押。

  二十八歲嫌犯黃翰膺,從四十五度角側看,長相和「小亮哥」有八成神似,但較精壯結實,他在警訊中否認冒用「小亮哥」的名號在外招搖撞騙,聲稱是「因別人說他像小亮哥,才幫他取這個外號」。

  但因黃嫌本身涉有多件性侵害前科案件,警方懷疑另涉多起同類型案件,全案現由警方擴大偵辦中。

  十七歲的被害少女「蔻比」向警方指控表示,她是一星期前在「豆豆聊天室」網站,和暱稱「羅傑」的黃嫌認識;當時對方向她說:「我長得很像演藝界名主持人小亮哥」,又說可以幫她介紹暑期工讀機會,廿八日中午兩人在網上遇到,相約到林森北路的MTV看電影,黃翰膺在包廂內要求她到旗下的酒店內當陪酒女郎,被她拒絕,便對她上下其手。

  雖她月事來潮且強烈反抗,但仍被強迫得逞,事後她覺得受辱而哭泣,黃翰膺竟還打她成傷。

  警方根據少女和黃嫌的通聯紀錄,昨天凌晨三時許,在民生東路一段某酒店前,將身高一六二公分,滿頭挑染深黃長髮的黃翰膺逮捕。

  比「小亮哥」略高幾公分的黃翰膺,在警訊中供稱,他擔任酒店經紀人,為了尋找「新貨」來源,才利用在網路聊天機會,並已多次成功的找到願意下海的女郎到他旗下工作。

  他向警方坦承,當天是因和女友鬧分手,心情不好,見對方長得「非常清新可愛」,在包廂內一時獸慾大發,才強行將對方玷辱。

  本案因非現行犯案件,中山分局昨天下午請示台北地檢署檢察官後,原本要以函送方式送請檢方偵辦,黃嫌可先行釋回;但承案檢察官觀看電視新聞報導後,認為黃嫌惡性重大,和同僚閒談時意外發現,黃嫌另涉及萬華分局偵辦的一起性侵害案件,一直屢傳拒不到案,檢察官遂於晚間六時緊急通知中山分局,將黃嫌改以「隨案移送」,由檢察官親自訊問偵辦。
源自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03/new/jul/31/today-so4.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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